发布日期:2015年11月30日
所属地区
陕西省
加入日期
2015年11月30日
招标公司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2015-0105646-CQYT-0004265
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18日
正文内容
项目名称
第二采气厂2016年天然气压缩机组运行及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15-0105646-CQYT-0004265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第二采气厂15台天然气压缩机组的驻站运行、维护保养、故障处理及应急服务。其中:作业六区12台(ZTY630整体式机组2台,JGT4/G3516分体式机组10台),神木天然气处理厂KBZ6/G3616分体式机组3台,按照压缩机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进行日常操作运行、定期巡检、维护保养、故障维修、应急维修、设备工业卫生等运行及维保工作。详细分布见附件。
(2)招标范围:第二采气厂15台天然气压缩机组的日常操作运行、定期巡检、维护保养、应急维修、故障维修等工作实行业务外包。 (3)服务内容:第二采气厂天然气压缩机组成撬设备,具体包括压缩机、发动机、空冷器、压力容器、控制柜和配套的仪器仪表、软件、控制系统、模块、阀门、电伴热等为服务内容。 (4)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天然气压缩机组所属区域主要分布在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和神木县境内四座集气站和一座天然气处理厂。 (5)服务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要求包括设备维修相关内容,并且近三年内从事过天然气压缩机组维保业务;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6) 人员要求:现场从事维保人员配置至少16人(包含项目技术管理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管理负责人应具有机械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专业生产厂家授予的工程师证书,具有在气田承担过天然气压缩机组维保相关专业技术服务的经历,并承诺全程参与维保工作(出具承诺书);其他维保人员均应具有机电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持有机电类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或具有从事发动机或压缩机维修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所有维保人员均具有压力容器操作证,维保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高处作业证、2人持有吊装操作证和1名仪表工;全部维保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签订合同一年期以上员工。 (7) 承诺具备故障2小时以内的现场响应,在8小时内排除运行故障恢复机组正常运行的能力,故障维修后保证在半年内不得发生同类故障; (8)投标人提供本项目设备生产厂商在招标人所处区域内的维修维护授权或代理商在招标人所处区域内的维修维护合作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9) 投标人近三年维护保养过程中无重大质量问题,并能提供服务单位证明;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年11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年12月02日 17时00分00秒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需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时间:自2015年11月28日至12月02日,每天上午0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3)购买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 (4)文件售价:每份800元人民币。 (5)标前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要求澄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需要澄清的问题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xzbsxfgs@163.com)。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8日09:30(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长庆宾馆(详见现场指示牌)。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叁万元整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1557788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10)此公告仅在中国招标网(www.bidchan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六. 开标
招标人:
长庆油田第二采气厂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长庆宾馆(详见现场指示牌)
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
邮编:
710065
联系人:
联系人:贾天佼 报名联系人:谢洋
传真:
029-85239977
电话:
029-85239977 18049675927
电子邮件:
gxzbsxfgs@163.com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账户名: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账号:
7252 2101 8260 0132 017
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中下载查看。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30日
| 所属地区 | 陕西省 | 加入日期 | 2015年11月30日 | 招标公司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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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 | 2015-0105646-CQYT-0004265 | 截止时间 | 2015年12月18日 |
正文内容
| 项目名称 | 第二采气厂2016年天然气压缩机组运行及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2015-0105646-CQYT-0004265 | ||||||||||||||||||||||||||
| 一. 招标条件 | |||||||||||||||||||||||||||
|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项目概况:第二采气厂15台天然气压缩机组的驻站运行、维护保养、故障处理及应急服务。其中:作业六区12台(ZTY630整体式机组2台,JGT4/G3516分体式机组10台),神木天然气处理厂KBZ6/G3616分体式机组3台,按照压缩机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进行日常操作运行、定期巡检、维护保养、故障维修、应急维修、设备工业卫生等运行及维保工作。详细分布见附件。 (2)招标范围:第二采气厂15台天然气压缩机组的日常操作运行、定期巡检、维护保养、应急维修、故障维修等工作实行业务外包。 (3)服务内容:第二采气厂天然气压缩机组成撬设备,具体包括压缩机、发动机、空冷器、压力容器、控制柜和配套的仪器仪表、软件、控制系统、模块、阀门、电伴热等为服务内容。 (4)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天然气压缩机组所属区域主要分布在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和神木县境内四座集气站和一座天然气处理厂。 (5)服务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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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要求包括设备维修相关内容,并且近三年内从事过天然气压缩机组维保业务;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6) 人员要求:现场从事维保人员配置至少16人(包含项目技术管理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管理负责人应具有机械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专业生产厂家授予的工程师证书,具有在气田承担过天然气压缩机组维保相关专业技术服务的经历,并承诺全程参与维保工作(出具承诺书);其他维保人员均应具有机电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持有机电类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或具有从事发动机或压缩机维修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所有维保人员均具有压力容器操作证,维保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高处作业证、2人持有吊装操作证和1名仪表工;全部维保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签订合同一年期以上员工。 (7) 承诺具备故障2小时以内的现场响应,在8小时内排除运行故障恢复机组正常运行的能力,故障维修后保证在半年内不得发生同类故障; (8)投标人提供本项目设备生产厂商在招标人所处区域内的维修维护授权或代理商在招标人所处区域内的维修维护合作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9) 投标人近三年维护保养过程中无重大质量问题,并能提供服务单位证明;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年11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年12月02日 17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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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需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时间:自2015年11月28日至12月02日,每天上午0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3)购买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 (4)文件售价:每份800元人民币。 (5)标前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要求澄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需要澄清的问题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xzbsxfgs@163.com)。 |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 |||||||||||||||||||||||||||
|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8日09:30(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长庆宾馆(详见现场指示牌)。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叁万元整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1557788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10)此公告仅在中国招标网(www.bidchan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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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中下载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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