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业主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加入日期
2016年10月20日
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东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空气压缩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要求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 投标人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应标材料的真实性,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招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 4. 投标人必须获得在有效期内的产品销售代理证明或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5.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在国内的用户名单、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 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7. 投标人需提供涉及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产品配置清单。 8.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需提供检察院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的企业要求投标人就“有无行贿犯罪情况”自行提交声明函;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空气压缩机
2、招标编号:c(代理机构内部编号:0811-DSITC160816)
3、预算编号:00-16-8403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空气压缩机 贰套(项目预算:人民币140万)
5、交付地址: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
7、采购预算金额:1400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1400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10-2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10-27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6)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1-11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11-11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1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1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CA证书、可以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并且可以解密的笔记本一台、纸质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平台采购项目,所有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需办理相关CA证书,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注册,相关投标活动及评审结果均在该网站公布。本项目需前往招标代理公司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未在售标截止日期前前往的,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2.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投标保证金已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后,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录入、提交投标保证金信息(保证金金额为项目预算的2%)并告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保证金信息,否则系统将默认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上二维码扫描后内容(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内容)打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6)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东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上海市甘河路110号 地址: 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7楼
邮编: 200437 邮编: 200002
联系人: 张春雁 联系人: 瞿佳枫、史倩倩
电话: 021-65161782-2411 电话: 021-63230480转8612、8607
传真: 021-65161782-2411 传真: 021-63299235
| 采购业主 |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加入日期 | 2016年10月20日 |
|---|---|---|---|---|---|
| 截止时间 | 2016年11月11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东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空气压缩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要求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 投标人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应标材料的真实性,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招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 4. 投标人必须获得在有效期内的产品销售代理证明或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5.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在国内的用户名单、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 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7. 投标人需提供涉及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产品配置清单。 8.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需提供检察院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的企业要求投标人就“有无行贿犯罪情况”自行提交声明函;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空气压缩机
2、招标编号:c(代理机构内部编号:0811-DSITC160816)
3、预算编号:00-16-8403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空气压缩机 贰套(项目预算:人民币140万)
5、交付地址: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
7、采购预算金额:1400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1400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10-2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10-27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6)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1-11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11-11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1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1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CA证书、可以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并且可以解密的笔记本一台、纸质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平台采购项目,所有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需办理相关CA证书,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注册,相关投标活动及评审结果均在该网站公布。本项目需前往招标代理公司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未在售标截止日期前前往的,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2.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投标保证金已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后,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录入、提交投标保证金信息(保证金金额为项目预算的2%)并告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保证金信息,否则系统将默认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上二维码扫描后内容(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内容)打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6)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东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上海市甘河路110号 地址: 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7楼
邮编: 200437 邮编: 200002
联系人: 张春雁 联系人: 瞿佳枫、史倩倩
电话: 021-65161782-2411 电话: 021-63230480转8612、8607
传真: 021-65161782-2411 传真: 021-63299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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