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湖南省
加入日期
2016年12月22日
招标公司
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28日
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年产30万吨食用盐配送中心工程原盐输送空压机系统、原盐混合系统、原盐储料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食用盐配送中心工程原盐输送空压机系统、原盐混合系统、原盐储料仓项目
二、招标编号:HNJK2016-091
三、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四、工程概况:年产30万吨食用盐配送中心工程原盐输送空压机系统、原盐混合系统、原盐储料仓项目,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第二标段:卧式螺带混合器;
第三标段:食用盐储料仓。
五、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原盐输送空压机系统、原盐混合系统、原盐储料仓(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交货;涂装、包装、发运、从制造厂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运输;开箱检查、交接验收;指导安装、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人员培训、技术资料提供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等,具体以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2、计划投资:第一标段: 350万元;第二标段:280万元;第三标段:400 万元;
3、设备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4、交货地点: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原盐输送项目现场。
5、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安装调试期原则上为具备安装条件后7天,但供应商需负责所有设备调试至运行正常。
6、质保期:从合同设备预验收证书签发日起开始计算(具体内容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销售、供应该项目下设备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4、投标人必须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标的相一致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5、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根据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本月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6、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与投标人请于2016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28日,每日09:30-11:30,14:30-16:30(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A、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B、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近6个月缴纳社保收据凭证或支付凭证;
C、营业执照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本月出具的行贿档案记录查询证明(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件原件初审(不接受原件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证件资料)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为发售招标文件时资格预审,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
联系人: 唐先生 电话:0734-830236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白云路山水华庭1栋121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734-8168810
监管部门: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
| 所属地区 | 湖南省 | 加入日期 | 2016年12月22日 | 招标公司 | 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截止时间 | 2016年12月28日 |
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年产30万吨食用盐配送中心工程原盐输送空压机系统、原盐混合系统、原盐储料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食用盐配送中心工程原盐输送空压机系统、原盐混合系统、原盐储料仓项目
二、招标编号:HNJK2016-091
三、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四、工程概况:年产30万吨食用盐配送中心工程原盐输送空压机系统、原盐混合系统、原盐储料仓项目,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第二标段:卧式螺带混合器;
第三标段:食用盐储料仓。
五、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原盐输送空压机系统、原盐混合系统、原盐储料仓(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交货;涂装、包装、发运、从制造厂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运输;开箱检查、交接验收;指导安装、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人员培训、技术资料提供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等,具体以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2、计划投资:第一标段: 350万元;第二标段:280万元;第三标段:400 万元;
3、设备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4、交货地点: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原盐输送项目现场。
5、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安装调试期原则上为具备安装条件后7天,但供应商需负责所有设备调试至运行正常。
6、质保期:从合同设备预验收证书签发日起开始计算(具体内容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销售、供应该项目下设备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4、投标人必须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标的相一致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5、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根据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本月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6、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与投标人请于2016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28日,每日09:30-11:30,14:30-16:30(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A、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B、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近6个月缴纳社保收据凭证或支付凭证;
C、营业执照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本月出具的行贿档案记录查询证明(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件原件初审(不接受原件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证件资料)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为发售招标文件时资格预审,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
联系人: 唐先生 电话:0734-830236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白云路山水华庭1栋121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734-8168810
监管部门: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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