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河北省
加入日期
2017年02月28日
招标公司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编号
1740STC10137
截止时间
2017年03月21日
日 期:2017年2月28日
招标编号:1740STC10137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项目的下列设备的采购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范围:能环部热力工程空压机站10kV干式变压器
干式变压器 800 kVA 数量:2台
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书》。
交 货期:签订合同后45日内。
交货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2. 通过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项目-10kV干式变压器设备资格预审的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7日前,每天09:00-17:00(北京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部325购买招标文件,以取得投标资格。本招标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200元。若邮寄(特快专递),每套标书另加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寄(特快专递),每套标书另加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汇款,汇款底单上必须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包号(标段号)。
开户人名称: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 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账 号: 9576032800000018
行 号: 305100001750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有(电子格式见附表):
1)标书款电汇底单扫描件;
2)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电子版及扫描件;
3)发票开票信息表电子版及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扫描版。
上述材料不齐全的,不能取得招标文件及办理开票手续;上述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发邮件至 pandj_sinosteel@163.com后方可取得招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3月2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公司设备部208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派法人委托人持有效证件参加开标仪式、密封递交投标文件;
4.所有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经过良好密封盖章后现场提交或快递送达(快递仅限顺丰,请投标人按照以下对应的快递地址填写,快递封面上须注明招标编号和收件人,否则将无法依据所投标的包号来确定开标时间,地址有误或其它快递将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送达)。
顺丰至: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3+蓝海嘉苑小区三区
收件人:潘殿军 邮编:063200 电话:13811910910
投标文件应在截标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公司设备部208会议室。
投标保证金若汇款,汇款底单上必须注明汇款用途、所参加项目的招标编号、包号(标段号)。
5.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部备件处(京唐项目办公室) 邮编:063200
联系人: 潘殿军
手机号码: 13811910910
邮 箱: pandj_sinosteel@163.com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加入日期 | 2017年02月28日 | 招标公司 |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 招标编号 | 1740STC10137 | 截止时间 | 2017年03月21日 |
日 期:2017年2月28日
招标编号:1740STC10137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项目的下列设备的采购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范围:能环部热力工程空压机站10kV干式变压器
干式变压器 800 kVA 数量:2台
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书》。
交 货期:签订合同后45日内。
交货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2. 通过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项目-10kV干式变压器设备资格预审的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7日前,每天09:00-17:00(北京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部325购买招标文件,以取得投标资格。本招标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200元。若邮寄(特快专递),每套标书另加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寄(特快专递),每套标书另加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汇款,汇款底单上必须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包号(标段号)。
开户人名称: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 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账 号: 9576032800000018
行 号: 305100001750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有(电子格式见附表):
1)标书款电汇底单扫描件;
2)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电子版及扫描件;
3)发票开票信息表电子版及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扫描版。
上述材料不齐全的,不能取得招标文件及办理开票手续;上述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发邮件至 pandj_sinosteel@163.com后方可取得招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3月2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公司设备部208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派法人委托人持有效证件参加开标仪式、密封递交投标文件;
4.所有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经过良好密封盖章后现场提交或快递送达(快递仅限顺丰,请投标人按照以下对应的快递地址填写,快递封面上须注明招标编号和收件人,否则将无法依据所投标的包号来确定开标时间,地址有误或其它快递将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送达)。
顺丰至: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3+蓝海嘉苑小区三区
收件人:潘殿军 邮编:063200 电话:13811910910
投标文件应在截标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公司设备部208会议室。
投标保证金若汇款,汇款底单上必须注明汇款用途、所参加项目的招标编号、包号(标段号)。
5.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部备件处(京唐项目办公室) 邮编:063200
联系人: 潘殿军
手机号码: 13811910910
邮 箱: pandj_sinostee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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