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江苏省
加入日期
2017年05月24日
截止时间
2017年06月13日
正文内容
招标公告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决定对重型排放试验室空压机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
⑴项目名称: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重型排放试验室空压机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
⑵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⑶采购内容:空压机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性能检验检测、验收配合、人员培训、技术资料提供、维修保养及售前售后服务
⑷资金来源:自筹
⑸采购预算:约88万元
⑹供货期要求:4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性能检验检测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⑺质量要求: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⑻质保期:主要设备质保1年,设备安装质保2年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⑴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⑵投标申请人须为采购设备的专业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如系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需取得相应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⑶投标申请人投标时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含县、区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函(内容至少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原件。
⑷申请人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⑸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投标人必须从其企业帐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至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帐户;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五、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⑴保证金专户帐户信息:
户名: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209820501010000035364
开户银行: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丰支行
⑵查询电话:0515-83513390(朱会计)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5月28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到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4楼)报名,报名经办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申请人提供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可以是网上下载打印件);(3)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4)售后服务响应书原件。
八、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九、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招标网、大丰日报。
十、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招标网、大丰日报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一、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段:2017年6月13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7年6月13日15时30分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⑴招标人: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港经济区疏港路北侧
联系人:高娟
联系电话:17798779368
⑵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四楼)
联 系 人: 蒋华林
联系电话: 0515-83515689、15189285981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加入日期 | 2017年05月24日 | 截止时间 | 2017年0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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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招标公告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决定对重型排放试验室空压机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
⑴项目名称: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重型排放试验室空压机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
⑵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⑶采购内容:空压机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性能检验检测、验收配合、人员培训、技术资料提供、维修保养及售前售后服务
⑷资金来源:自筹
⑸采购预算:约88万元
⑹供货期要求:4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性能检验检测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⑺质量要求: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⑻质保期:主要设备质保1年,设备安装质保2年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⑴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⑵投标申请人须为采购设备的专业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如系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需取得相应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⑶投标申请人投标时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含县、区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函(内容至少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原件。
⑷申请人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⑸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投标人必须从其企业帐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至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帐户;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五、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⑴保证金专户帐户信息:
户名: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209820501010000035364
开户银行: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丰支行
⑵查询电话:0515-83513390(朱会计)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5月28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到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4楼)报名,报名经办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申请人提供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可以是网上下载打印件);(3)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4)售后服务响应书原件。
八、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九、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招标网、大丰日报。
十、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招标网、大丰日报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一、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段:2017年6月13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7年6月13日15时30分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⑴招标人: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港经济区疏港路北侧
联系人:高娟
联系电话:17798779368
⑵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四楼)
联 系 人: 蒋华林
联系电话: 0515-83515689、15189285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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