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业主
浙江物产环能浦江热电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浙江省 浦江县
加入日期
2017年06月23日
招标公司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PJJS2017-121
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13日
正文内容
招标公告
浦江热电联产项目空压机后置干燥器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PJJS2017-1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热电联产项目已由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金发改许准字[2016]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浙江物产环能浦江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空压机后置干燥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简况:本次招标为4台600标方/分钟零气耗余热再生干燥器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指导、调试、试运、验收、试验维护及相应的技术、售后服务等。
2.2供货地点:浦江县经济开发区,厂区西侧为百炼大道,东侧为岳塘水库,北侧为前方大道,南侧为水渠(东横一路),距浦江县中心城区东侧约7公里。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7个月起开始交货,10天内全部交货完毕。
2.4质量要求:符合(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2.5项目预算投资额:约5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零气耗余热再生干燥器直接制造商。
3.2业绩要求:从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台500标方/分钟(含)以上零气耗余热再生干燥器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分公司)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或浦江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在限制期内)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购领招标文件
4.1网上售标时间和网址
1)网上售标时间:2017年6月23日9时至2017年7月12日11时止,逾期不再出售。
2)网址: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对应招标公告。
4.2费用: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交易席位费500元/家,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
4.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整,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2017年7月13日9时00分前汇至下列指定账户之一:
1.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浦江县支行
项目账号:6232511460114112
2.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
项目账号:374067576503
3.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浦江县支行
项目账号:196500010400126101234567202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13日9时30分,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6.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浦江图文电视台上发布,但以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物产环能浦江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浦江县永在大道666号(办公室) 地 址:浦江县新华东路121号二楼
邮 编:322200 邮 编:322200
联系人:卓先生 联 系 人: 楼先生
电 话:0579-89397993 电 话:13867953630
2017年6月23日
| 采购业主 | 浙江物产环能浦江热电有限公司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浦江县 | 加入日期 | 2017年06月23日 |
|---|---|---|---|---|---|
| 招标公司 |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编号 | PJJS2017-121 | 截止时间 | 2017年07月13日 |
正文内容
招标公告
浦江热电联产项目空压机后置干燥器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PJJS2017-1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热电联产项目已由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金发改许准字[2016]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浙江物产环能浦江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空压机后置干燥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范围及简况:本次招标为4台600标方/分钟零气耗余热再生干燥器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指导、调试、试运、验收、试验维护及相应的技术、售后服务等。
2.2供货地点:浦江县经济开发区,厂区西侧为百炼大道,东侧为岳塘水库,北侧为前方大道,南侧为水渠(东横一路),距浦江县中心城区东侧约7公里。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7个月起开始交货,10天内全部交货完毕。
2.4质量要求:符合(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2.5项目预算投资额:约5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零气耗余热再生干燥器直接制造商。
3.2业绩要求:从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台500标方/分钟(含)以上零气耗余热再生干燥器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分公司)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或浦江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在限制期内)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购领招标文件4.1网上售标时间和网址
1)网上售标时间:2017年6月23日9时至2017年7月12日11时止,逾期不再出售。
2)网址: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对应招标公告。
4.2费用: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交易席位费500元/家,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
4.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整,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2017年7月13日9时00分前汇至下列指定账户之一:
1.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浦江县支行
项目账号:6232511460114112
2.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
项目账号:374067576503
3.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浦江县支行
项目账号:196500010400126101234567202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13日9时30分,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6.资格审查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浦江图文电视台上发布,但以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8.联系方式招标人:浙江物产环能浦江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浦江县永在大道666号(办公室) 地 址:浦江县新华东路121号二楼
邮 编:322200 邮 编:322200
联系人:卓先生 联 系 人: 楼先生
电 话:0579-89397993 电 话:13867953630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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