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机网】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18年-2019年天然气压缩机组维保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Y18-XA411-FW687(二次)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第三采气厂所属21台天然气压缩机组维保。
第三、四、五处理厂机型:G3616-JGZ/6为14台,G3616-KBZ/6为7台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按综合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前一名为中标人。
第五标段:第三、四、五处理厂14台G3616-JGZ/6型、7台G3616-KBZ/6型分体式天然气压缩机组维保。
2.3服务内容:
5000小时保养、10000小时保养、疑难故障处理及技术指导。
2.4服务方式:
第五标段:采取半驻厂模式:每个处理厂驻扎三人,负责现场技术指导和疑难故障处理。
2.6 服务期: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7月30日;
2.7 服务地点:主要分布在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鄂托克前旗、鄂托克后旗及榆林市定边区域内。
2.6 投标限制要求:
本项目前四标段已经中标的投标人,取消本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经营范围要求包括设备维修相关内容。
3.2 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技术管理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的技术管理负责人应具有机械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专业生产厂家授予的工程师证书,承担过天然气压缩机组维修维护相关技术服务的经历,并承诺全程参与维保工作;
2)投标人拟派安全管理人员
投标人拟派安全管理人员至少2名(安全主管和安全员),需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或长庆油田分公司培训中心颁发的HSE培训合格证。
其他维保人员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明确最低人员配置为14人,且人员满足以下4点条件。
每个处理厂驻扎3人(含轮休人员):人员信息满足以下4点条件中的①②④外,还需满足其中从事发动机、压缩机维修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2名,高处作业证人员2名,吊装作业证人员1名,电工作业证人员1名。
其他维保人员共同满足条件:
①均是投标单位签订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关系员工;
②均应具有机电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持有机电类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
③均从事发动机、压缩机维修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
④承诺如若中标,进厂服务前需所有维保人员取得压力容器操作证。
3.3 承诺维保质量目标:
1)疑难故障停机,需在6小时内排除故障恢复机组正常运行,维修后保证在半年内不得发生同类故障;
2)生产条件允许,材料到位的情况下5000小时保养需在5天内完成(人员配备至少4人),10000小时保养需在9天内完成(人员配备至少6人)。
3.4 业绩情况:近三年每年均从事天然气压缩机组维修维护业务,提供合同或协议书及相关验收结算手续证明。
3.5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2017年)的审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无资不抵债情况;
3.6 承诺遵守并执行长庆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现场施工服从采气三厂安全管理要求。
3.7 承诺中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工作量发生变更,投标人服从招标人的工作安排。
3.8 投标人近三年维修维护过程中无重大质量问题,并能提供发包方设备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此证明需是投标文件中所提供业绩对应的发包方设备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3.9 本项目要求各投标人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
3.10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11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3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明到四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统一购买招标文件;在授权委托书中要求详细列出拟投项目名称及编号;(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见招标公告附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400元,售后不退。(不受理现金业务,请携带银联卡。投标单位开据发票需提供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户信息)
4.3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带存储U盘拷取电子文档;
4.4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9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大厅显示屏);
5.2密封不合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费用承担
7.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7.2本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8.开标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大厅显示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苏里格气田生产指挥中心
联 系 人:张少龙
电 话:0477-722902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处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 系 人: 姜楠
电 话: 029-68934551
邮 箱:jiangn-cs@petrochina.com.cn
【压缩机网】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18年-2019年天然气压缩机组维保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Y18-XA411-FW687(二次)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第三采气厂所属21台天然气压缩机组维保。
第三、四、五处理厂机型:G3616-JGZ/6为14台,G3616-KBZ/6为7台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按综合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前一名为中标人。
第五标段:第三、四、五处理厂14台G3616-JGZ/6型、7台G3616-KBZ/6型分体式天然气压缩机组维保。
2.3服务内容:
5000小时保养、10000小时保养、疑难故障处理及技术指导。
2.4服务方式:
第五标段:采取半驻厂模式:每个处理厂驻扎三人,负责现场技术指导和疑难故障处理。
2.6 服务期: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7月30日;
2.7 服务地点:主要分布在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鄂托克前旗、鄂托克后旗及榆林市定边区域内。
2.6 投标限制要求:
本项目前四标段已经中标的投标人,取消本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经营范围要求包括设备维修相关内容。
3.2 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技术管理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的技术管理负责人应具有机械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专业生产厂家授予的工程师证书,承担过天然气压缩机组维修维护相关技术服务的经历,并承诺全程参与维保工作;
2)投标人拟派安全管理人员
投标人拟派安全管理人员至少2名(安全主管和安全员),需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或长庆油田分公司培训中心颁发的HSE培训合格证。
其他维保人员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明确最低人员配置为14人,且人员满足以下4点条件。
每个处理厂驻扎3人(含轮休人员):人员信息满足以下4点条件中的①②④外,还需满足其中从事发动机、压缩机维修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2名,高处作业证人员2名,吊装作业证人员1名,电工作业证人员1名。
其他维保人员共同满足条件:
①均是投标单位签订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关系员工;
②均应具有机电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持有机电类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
③均从事发动机、压缩机维修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
④承诺如若中标,进厂服务前需所有维保人员取得压力容器操作证。
3.3 承诺维保质量目标:
1)疑难故障停机,需在6小时内排除故障恢复机组正常运行,维修后保证在半年内不得发生同类故障;
2)生产条件允许,材料到位的情况下5000小时保养需在5天内完成(人员配备至少4人),10000小时保养需在9天内完成(人员配备至少6人)。
3.4 业绩情况:近三年每年均从事天然气压缩机组维修维护业务,提供合同或协议书及相关验收结算手续证明。
3.5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2017年)的审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无资不抵债情况;
3.6 承诺遵守并执行长庆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现场施工服从采气三厂安全管理要求。
3.7 承诺中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工作量发生变更,投标人服从招标人的工作安排。
3.8 投标人近三年维修维护过程中无重大质量问题,并能提供发包方设备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此证明需是投标文件中所提供业绩对应的发包方设备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3.9 本项目要求各投标人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
3.10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11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3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明到四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统一购买招标文件;在授权委托书中要求详细列出拟投项目名称及编号;(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见招标公告附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400元,售后不退。(不受理现金业务,请携带银联卡。投标单位开据发票需提供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户信息)
4.3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带存储U盘拷取电子文档;
4.4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9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大厅显示屏);
5.2密封不合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费用承担
7.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7.2本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8.开标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大厅显示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苏里格气田生产指挥中心
联 系 人:张少龙
电 话:0477-722902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处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 系 人: 姜楠
电 话: 029-68934551
邮 箱:jiangn-cs@petro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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