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压缩机网】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6号7号空压机干燥设备拆除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ZZB-2018-18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6号7号空压机干燥设备拆除安装工程招标已由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6号7号空压机干燥设备拆除安装工程
2.2项目性质:6号7号空压机干燥设备拆除安装工程
2.3建设地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
2.4工 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
2.5质量标准:符合《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评定标准(GB50184-93)》、《现场设备、工业金属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完成的符合本次项目资质要求的业绩不少于三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且净利润无亏损);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企业承诺书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若外省入吉企业投标人中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办理完项目经理入吉手续)
注:①合同主体方为本次投标人自身,投标人母公司、子公司或兄弟公司的业绩无效。
3.2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一汽集团公司监察部【2018】文件列入中国一汽永久业务禁止“黑名单”合作商的投标人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5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评标澄清、招投标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办理,同时提供被授权人连续3个月(应包括2018年5月-2018年7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进行核查);相关文件和表格均由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8】12号),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需携带公告第3条所要求的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以公章为有效,内设机构章对外无效、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的本地企业及外省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盖红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8日13时30分,地点: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下列媒体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
联 系 人:李山菊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邮 编: 130011 电子邮件:324660760@qq.com
联 系 人: 费女士、曲女士 电 话: 0431-85903863、85908804
银行帐号:4200222409200014843 行号:10224100012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
注:招标公告内容如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中国压缩机网】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6号7号空压机干燥设备拆除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ZZB-2018-18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6号7号空压机干燥设备拆除安装工程招标已由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6号7号空压机干燥设备拆除安装工程
2.2项目性质:6号7号空压机干燥设备拆除安装工程
2.3建设地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
2.4工 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
2.5质量标准:符合《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评定标准(GB50184-93)》、《现场设备、工业金属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完成的符合本次项目资质要求的业绩不少于三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且净利润无亏损);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企业承诺书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若外省入吉企业投标人中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办理完项目经理入吉手续)
注:①合同主体方为本次投标人自身,投标人母公司、子公司或兄弟公司的业绩无效。
3.2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一汽集团公司监察部【2018】文件列入中国一汽永久业务禁止“黑名单”合作商的投标人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5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评标澄清、招投标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办理,同时提供被授权人连续3个月(应包括2018年5月-2018年7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进行核查);相关文件和表格均由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8】12号),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需携带公告第3条所要求的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以公章为有效,内设机构章对外无效、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的本地企业及外省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盖红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8日13时30分,地点: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下列媒体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
联 系 人:李山菊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邮 编: 130011 电子邮件:324660760@qq.com
联 系 人: 费女士、曲女士 电 话: 0431-85903863、85908804
银行帐号:4200222409200014843 行号:10224100012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
注:招标公告内容如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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