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6年10月13日
所属地区
山东省
进展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名称:
柴胡店镇加气站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公示
所属地区:
山东省
行业领域:
其它领域
进展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性质:
新建
项目描述:
项目名称:柴胡店镇加气站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柴胡店镇加气站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津县柴胡店镇S314以南,大逯家村南570m,占地面积1980平方米,建筑面积371平方米,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0%,评价经费0.8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6年10月。主要建设CNG加气站一座(含调压),主要建设加气罩棚、压缩机房、循环水泵房、调压计量装置区,冷却水池等设施,总建筑面积 371m2。主要设备有CNG加气机 2 台、压缩机2台、干燥器 1台、储气瓶 3个(容积分别为6m3,压力为 25MPa)、缓冲罐、废气回收罐等。项目所需的天然气原料经管道输送至本加气站,设计加气能力700×104m3/a。
环评机构:德州市环科所
本项目工程组成包括站场工程及公辅工程
序号 名称 建筑面积(m2) 备注
1 加气罩棚 166.14 钢网架
2 站房 120.96 砖混
3 压缩机房 32.44 钢结构
4 循环水泵房 17.0 砖混
5 冷却水池 12.76 露天
6 调压计量区 10.10 露天
7 缓冲罐区 1.96 ——
8 脱水装置区 9.6 露天
本项目加气站设备一览表
序 号 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
1 调压计量撬 1套 Qmax=2100m3/h
2 天然气压缩机 2台 ZW-1.7/10-250-A-JX型
3 脱水装置 1套 Dngs-2500/1.0
4 储气瓶 1套(共3个) V=6.0m3
5 缓冲罐 1台 V=3.0m3 PN=1.6MPa
6 回收罐 1台 V=2.0m3 PN=1.6MPa
7 回收罐 1台 V=1.0m3
8 双枪三线加气机 2台 HQHP-JQJ-Ⅱ
9 顺序控制盘 1台 2500m3/h
10 空压机 2台 1.5kw/380V
11 防爆轴流通风机 6台 BT35-3.15
12 调压器 1台 RTJ-4.0/5
气源
气源组成及性质
本项目气源来自中石油冀宁联络线天然气长输管线在德州建的分输站,该气源
的天然气组份及物性见下表。天然气组份以甲烷为主,其次为乙烷、二氧化碳、丙
烷等物质。
天然气气质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天然气》(GB17820-1999)中规定的Ⅱ类气质标准。
天然气主要组分(v%)
成份 CH4 C2~C4 H2O N2 H2S CO2
% 97.03 0.713 0.004 0.969 ≤20mg/m3 1.277
a)高热值 36.04MJ/Nm3
b)低热值 35.21MJ/Nm3
c)爆炸极限 5.0~15.1%
d)水露点 低于-13℃
气源品质符合性分析
压缩天然气的技术指标
项目 技术指标
高位发热量,MJ/m3 >31.4
总硫(以硫计),mg/m3 ≤200
硫化氢,mg/m3 ≤15
二氧化碳yco2,% ≤3.0
氧气yo2,% ≤0.5
水露点,℃ 在汽车驾驶的特定地理区域内,在最高操作压力下,水露点不
应高于-13℃;当最低气温低于-8℃,水露点应比最低气温低5℃
备注:本标准中气体体积的准备参比条件是101.325kPa,20℃
其中,本项目外售天然气的高位发热量为 36.0MJ/m3
,满足压缩天然气技术指
标中的高位发热量大于 31.4MJ/m3
的要求;本项目外售天然气中的二氧化碳的含量
为 1.96%,满足压缩天然气技术指标中的二氧化碳含量小于3.0%的要求,天然气中
固体颗粒直径小于5μm。
公辅工程
供电:本项目年用电量为 46.08 万 Kwh,由宁津县柴胡店镇供电管网提供。
供水:本项目用水主要是员工的生活用水和压缩机循环冷却补充水,人
均生活用水按 10L/d计算,劳动定员 10人,则生活用水36.5m3/a;循环水池补充水
量为 1.5m3/d。水源为市政供水管网。
排水:①生活中采用旱厕,因此本项目无生活污水排放。②循环冷却水
池排水量为1.5m3/d,为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周围地表水体,本次环评不考虑该部分废
水的环境影响。
供暖:本项目冬季采暖、夏季降温均采用空调。
通风:站房通风以自然风为主。
消防系统: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
合理设置消防设施,防止和减小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消防设施的设置
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依据有关标准、规范,设室外消火栓给水系
统,建设消防水泵一座,内设消防给水泵一台,扬程 58 米,设柴油机给水主泵一
台,扬程 58 米,二者互为备用。调压站内消防给水管网,均布置成环状,并按消
防用水量及消火栓布置布置间距设置消火栓。在站区计量调压间、净化装置等场所
设置小型移动式干粉灭火器。
防爆、防雷、防静电、抗震系统
天然气属易燃易爆物质,站区属于易燃易爆场所。为保障供气,确保人民生
命财产安全,站内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及防雷等级,应按照GB50085-92《爆炸和火
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及GB50057-94《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J11-89《建
筑物抗震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由于加气站属爆炸危险性的甲类生产厂
房,故按防爆车间设计泄压面积,泄压比>0.15m2/m3,所有门窗必须外开,结构采
用抗爆能力强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贮罐设置固定式水喷淋、安全阀、液位、压
力和温度监测仪表。站内设固定式和便携式可燃气浓度报警器,全天候监测。
相关工程参考:
机电工程、土建工程、消防工程、桩基础、管网敷设
相关设备参考:
仪器仪表、电子监控设备、充气机、计量泵、消防火警系统、双枪加气机、进气缓冲罐、脱水装置、大流量加气柱、消防设施、调压装置、废弃回收罐、天然气压缩机、天然气污水罐
相关服务参考:
专业服务、技术服务、运营管理、安保服务
相关材料参考:
地砖、应急照明
业主单位:
宁津天科燃气有限公司
企业电话:
053-42589290
办公地址:
宁津县南外环东首
项目负责人:
韩雪(办公室 职员)
电话:
053-42589290
邮箱:
15953799700
| 加入日期 | 2016年10月13日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 | 进展阶段 | 环境影响评价 | ||
| 项目名称: | 柴胡店镇加气站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公示 | ||||||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 | 行业领域: | 其它领域 | 进展阶段: | 环境影响评价 | 项目性质: | 新建 |
| 项目描述: | 项目名称:柴胡店镇加气站建设项目 | ||||||
| 项目概况:柴胡店镇加气站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津县柴胡店镇S314以南,大逯家村南570m,占地面积1980平方米,建筑面积371平方米,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0%,评价经费0.8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6年10月。主要建设CNG加气站一座(含调压),主要建设加气罩棚、压缩机房、循环水泵房、调压计量装置区,冷却水池等设施,总建筑面积 371m2。主要设备有CNG加气机 2 台、压缩机2台、干燥器 1台、储气瓶 3个(容积分别为6m3,压力为 25MPa)、缓冲罐、废气回收罐等。项目所需的天然气原料经管道输送至本加气站,设计加气能力700×104m3/a。 | |||||||
| 环评机构:德州市环科所 | |||||||
| 本项目工程组成包括站场工程及公辅工程 | |||||||
| 序号 名称 建筑面积(m2) 备注 | |||||||
| 1 加气罩棚 166.14 钢网架 | |||||||
| 2 站房 120.96 砖混 | |||||||
| 3 压缩机房 32.44 钢结构 | |||||||
| 4 循环水泵房 17.0 砖混 | |||||||
| 5 冷却水池 12.76 露天 | |||||||
| 6 调压计量区 10.10 露天 | |||||||
| 7 缓冲罐区 1.96 —— | |||||||
| 8 脱水装置区 9.6 露天 | |||||||
| 本项目加气站设备一览表 | |||||||
| 序 号 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 | |||||||
| 1 调压计量撬 1套 Qmax=2100m3/h | |||||||
| 2 天然气压缩机 2台 ZW-1.7/10-250-A-JX型 | |||||||
| 3 脱水装置 1套 Dngs-2500/1.0 | |||||||
| 4 储气瓶 1套(共3个) V=6.0m3 | |||||||
| 5 缓冲罐 1台 V=3.0m3 PN=1.6MPa | |||||||
| 6 回收罐 1台 V=2.0m3 PN=1.6MPa | |||||||
| 7 回收罐 1台 V=1.0m3 | |||||||
| 8 双枪三线加气机 2台 HQHP-JQJ-Ⅱ | |||||||
| 9 顺序控制盘 1台 2500m3/h | |||||||
| 10 空压机 2台 1.5kw/380V | |||||||
| 11 防爆轴流通风机 6台 BT35-3.15 | |||||||
| 12 调压器 1台 RTJ-4.0/5 | |||||||
| 气源 | |||||||
| 气源组成及性质 | |||||||
| 本项目气源来自中石油冀宁联络线天然气长输管线在德州建的分输站,该气源 | |||||||
| 的天然气组份及物性见下表。天然气组份以甲烷为主,其次为乙烷、二氧化碳、丙 | |||||||
| 烷等物质。 | |||||||
| 天然气气质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天然气》(GB17820-1999)中规定的Ⅱ类气质标准。 | |||||||
| 天然气主要组分(v%) | |||||||
| 成份 CH4 C2~C4 H2O N2 H2S CO2 | |||||||
| % 97.03 0.713 0.004 0.969 ≤20mg/m3 1.277 | |||||||
| a)高热值 36.04MJ/Nm3 | |||||||
| b)低热值 35.21MJ/Nm3 | |||||||
| c)爆炸极限 5.0~15.1% | |||||||
| d)水露点 低于-13℃ | |||||||
| 气源品质符合性分析 | |||||||
| 压缩天然气的技术指标 | |||||||
| 项目 技术指标 | |||||||
| 高位发热量,MJ/m3 >31.4 | |||||||
| 总硫(以硫计),mg/m3 ≤200 | |||||||
| 硫化氢,mg/m3 ≤15 | |||||||
| 二氧化碳yco2,% ≤3.0 | |||||||
| 氧气yo2,% ≤0.5 | |||||||
| 水露点,℃ 在汽车驾驶的特定地理区域内,在最高操作压力下,水露点不 | |||||||
| 应高于-13℃;当最低气温低于-8℃,水露点应比最低气温低5℃ | |||||||
| 备注:本标准中气体体积的准备参比条件是101.325kPa,20℃ | |||||||
| 其中,本项目外售天然气的高位发热量为 36.0MJ/m3 | |||||||
| ,满足压缩天然气技术指 | |||||||
| 标中的高位发热量大于 31.4MJ/m3 | |||||||
| 的要求;本项目外售天然气中的二氧化碳的含量 | |||||||
| 为 1.96%,满足压缩天然气技术指标中的二氧化碳含量小于3.0%的要求,天然气中 | |||||||
| 固体颗粒直径小于5μm。 | |||||||
| 公辅工程 | |||||||
| 供电:本项目年用电量为 46.08 万 Kwh,由宁津县柴胡店镇供电管网提供。 | |||||||
| 供水:本项目用水主要是员工的生活用水和压缩机循环冷却补充水,人 | |||||||
| 均生活用水按 10L/d计算,劳动定员 10人,则生活用水36.5m3/a;循环水池补充水 | |||||||
| 量为 1.5m3/d。水源为市政供水管网。 | |||||||
| 排水:①生活中采用旱厕,因此本项目无生活污水排放。②循环冷却水 | |||||||
| 池排水量为1.5m3/d,为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周围地表水体,本次环评不考虑该部分废 | |||||||
| 水的环境影响。 | |||||||
| 供暖:本项目冬季采暖、夏季降温均采用空调。 | |||||||
| 通风:站房通风以自然风为主。 | |||||||
| 消防系统: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 | |||||||
| 合理设置消防设施,防止和减小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消防设施的设置 | |||||||
| 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依据有关标准、规范,设室外消火栓给水系 | |||||||
| 统,建设消防水泵一座,内设消防给水泵一台,扬程 58 米,设柴油机给水主泵一 | |||||||
| 台,扬程 58 米,二者互为备用。调压站内消防给水管网,均布置成环状,并按消 | |||||||
| 防用水量及消火栓布置布置间距设置消火栓。在站区计量调压间、净化装置等场所 | |||||||
| 设置小型移动式干粉灭火器。 | |||||||
| 防爆、防雷、防静电、抗震系统 | |||||||
| 天然气属易燃易爆物质,站区属于易燃易爆场所。为保障供气,确保人民生 | |||||||
| 命财产安全,站内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及防雷等级,应按照GB50085-92《爆炸和火 | |||||||
| 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及GB50057-94《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J11-89《建 | |||||||
| 筑物抗震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由于加气站属爆炸危险性的甲类生产厂 | |||||||
| 房,故按防爆车间设计泄压面积,泄压比>0.15m2/m3,所有门窗必须外开,结构采 | |||||||
| 用抗爆能力强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贮罐设置固定式水喷淋、安全阀、液位、压 | |||||||
| 力和温度监测仪表。站内设固定式和便携式可燃气浓度报警器,全天候监测。 | |||||||
| 相关工程参考: | 机电工程、土建工程、消防工程、桩基础、管网敷设 | ||||||
| 相关设备参考: | 仪器仪表、电子监控设备、充气机、计量泵、消防火警系统、双枪加气机、进气缓冲罐、脱水装置、大流量加气柱、消防设施、调压装置、废弃回收罐、天然气压缩机、天然气污水罐 | ||||||
| 相关服务参考: | 专业服务、技术服务、运营管理、安保服务 | ||||||
| 相关材料参考: | 地砖、应急照明 | ||||||
| 业主单位: | 宁津天科燃气有限公司 | 企业电话: | 053-42589290 | 办公地址: | 宁津县南外环东首 | ||
| 项目负责人: | 韩雪(办公室 职员) | 电话: | 053-42589290 | 邮箱: | |||
| 15953799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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