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6年12月02日
所属地区
安徽
进展阶段
项目审批
正文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64-5158105(六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六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1日
1、结论
1.1项目概况
霍山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霍山中燃天然气综合储配站工程位于霍山县纬六路南侧,其南侧为妙兰卫生用品项目用地,东侧为宏润达高端纺织项目用地,西侧为变压器项目用地(现状为空地)。该场址周边无重要建构筑物,场站设备与周边项目用地防火间距满足规范要求,适合燃气场站建设。
项目用地面积为20387.7平方米(30.58亩)。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主要建设办公楼、消防水池、接收站(天然气门站)和辅助房等。二期建设CNG加气站、LNG加气站、LNG储备站。
设计规模:加气门站一座,设计流量为3.5×104Nm3/h,其中一期1.0×104Nm3/h,预留二期2.5×104Nm3/h;LNG加气站为3×104Nm3/d,LNG罐容积为60m3;CNG加气站为2.0x104Nm3/d;CNG储气瓶为12 m3, LNG储备站为2台150 m3LNG立式储罐。场站设有4台CNG加气机,2台LNG加气机。
1.2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监测期间指尖河和东淠河的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标准要求。
项目厂界处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敏感目标同心安置小区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1.3污染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3.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将造成施工沿线局部大气污染,为减轻施工期间,废气对环境的影响,根据《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等相关要求,建设单位需设置围栏,准备遮盖物、洒水抑尘等措施,采用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有COD、SS、NH3-N、石油类等。生活污水就近排入纬六路污水管道入霍山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等。
(3)噪声
敏感目标噪声预测值夜间超标,因此本次评价要求夜间停止施工,如有必须连续施工,建设单位必须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4)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设备包装废弃物,生活垃圾只要及时清运至垃圾场无害化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土方送指定地点堆放。
1.3.2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由于CH4排量和排放速率小,且无毒,因此CH4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氢噻吩无组织排量和排放速率很小,经同类项目类比,其厂界处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复合恶臭物质的臭气浓度限值。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场地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量为3.9m3/d,1429 m3/a;站区场地清洁冲洗废水量约0.8m3/d,72m3/a。本项目废水总量为1501m3/a。其中COD和氨氮浓度分别为300mg/L和25mg/L,则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0.45t/a和0.038t/a;场地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纬六路污水管网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压缩机等室内设置,对高产噪压缩机房安装隔音门、隔音窗等密闭隔音设施,噪声经采取屏蔽隔声措施后,厂界处的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中3类和4类,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产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人均日产垃圾以0.5kg计,则年产生量6.38吨,生活垃圾由开发区环卫部门定期运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5)风险
项目的设计、设备选型及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燃气防爆、电器系统设计规范要求,在完善配套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可以将项目风险降到最低点,风险水平可接受。
1.3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霍山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霍山中燃天然气综合储配站工程符合《霍山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3-2030)》规划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主要影响为天然气储罐等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风险事故,项目的设计、设备选型及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燃气防爆、电器系统设计规范要求,在完善配套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可以将项目风险可接受;项目产生的废水、固废和噪声等,只要做到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其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建设从环境角度衡量是可行的。
| 加入日期 | 2016年12月02日 | 所属地区 | 安徽 | 进展阶段 | 项目审批 |
|---|
正文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64-5158105(六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六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1日
1、结论
1.1项目概况
霍山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霍山中燃天然气综合储配站工程位于霍山县纬六路南侧,其南侧为妙兰卫生用品项目用地,东侧为宏润达高端纺织项目用地,西侧为变压器项目用地(现状为空地)。该场址周边无重要建构筑物,场站设备与周边项目用地防火间距满足规范要求,适合燃气场站建设。
项目用地面积为20387.7平方米(30.58亩)。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主要建设办公楼、消防水池、接收站(天然气门站)和辅助房等。二期建设CNG加气站、LNG加气站、LNG储备站。
设计规模:加气门站一座,设计流量为3.5×104Nm3/h,其中一期1.0×104Nm3/h,预留二期2.5×104Nm3/h;LNG加气站为3×104Nm3/d,LNG罐容积为60m3;CNG加气站为2.0x104Nm3/d;CNG储气瓶为12 m3, LNG储备站为2台150 m3LNG立式储罐。场站设有4台CNG加气机,2台LNG加气机。
1.2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监测期间指尖河和东淠河的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标准要求。
项目厂界处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敏感目标同心安置小区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1.3污染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3.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将造成施工沿线局部大气污染,为减轻施工期间,废气对环境的影响,根据《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等相关要求,建设单位需设置围栏,准备遮盖物、洒水抑尘等措施,采用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有COD、SS、NH3-N、石油类等。生活污水就近排入纬六路污水管道入霍山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等。
(3)噪声
敏感目标噪声预测值夜间超标,因此本次评价要求夜间停止施工,如有必须连续施工,建设单位必须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4)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设备包装废弃物,生活垃圾只要及时清运至垃圾场无害化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土方送指定地点堆放。
1.3.2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由于CH4排量和排放速率小,且无毒,因此CH4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氢噻吩无组织排量和排放速率很小,经同类项目类比,其厂界处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复合恶臭物质的臭气浓度限值。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场地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量为3.9m3/d,1429 m3/a;站区场地清洁冲洗废水量约0.8m3/d,72m3/a。本项目废水总量为1501m3/a。其中COD和氨氮浓度分别为300mg/L和25mg/L,则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0.45t/a和0.038t/a;场地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纬六路污水管网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压缩机等室内设置,对高产噪压缩机房安装隔音门、隔音窗等密闭隔音设施,噪声经采取屏蔽隔声措施后,厂界处的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中3类和4类,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产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人均日产垃圾以0.5kg计,则年产生量6.38吨,生活垃圾由开发区环卫部门定期运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5)风险
项目的设计、设备选型及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燃气防爆、电器系统设计规范要求,在完善配套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可以将项目风险降到最低点,风险水平可接受。
1.3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霍山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霍山中燃天然气综合储配站工程符合《霍山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3-2030)》规划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主要影响为天然气储罐等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风险事故,项目的设计、设备选型及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燃气防爆、电器系统设计规范要求,在完善配套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可以将项目风险可接受;项目产生的废水、固废和噪声等,只要做到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其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建设从环境角度衡量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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