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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液化天然气(LNG)接收及加注站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加入日期 2016年12月27日 所属地区 浙江 进展阶段 报批可研

正文内容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压缩机网】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浙江舟山液化天然气(LNG)接收及加注站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含冷能综合利用工程)的请示》(舟发改基综〔2016〕10号)悉。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浙江舟山液化天然气(LNG)接收及加注站项目核准的批复》(国能油气〔2015〕35号)和部门专家审查意见,现将有关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项目一期LNG处理能力为300万吨/年,建设2座16万立方米LNG储罐、LNG装卸船工艺系统、加注工艺系统、气化外输工艺系统、槽车装车工艺系统、冷能综合利用工程及其它配套辅助设施。

  二、总平面布置

  同意设计中采用的接收及加注站总图布置和功能分区。火炬位于厂区东北角,独立成区,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海水取、排水满足工艺及操作要求。

  同意将场地竖向设计中厂前区、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区域的场地设计高程调整至高于北面毗邻布置的LNG储罐的高程,满足规范及相关文件的要求。

  三、工程工艺

  (一)同意设计中采用的工艺路线。卸船、装船工艺采用单根液相总管、一根气相平衡管线和一根LNG循环管线。非卸船、装船时,通过LNG循环管线以小流量循环来保持卸船、装船总管处于低温状态。正常运行时,接收及加注站BOG回收采用再冷凝工艺;当装置没有气化外输时,BOG经过低温压缩机加压后由高压常温压缩机再次升压,直接进入管网,正常运行时无排放。LNG储罐为全容式混凝土顶储罐(FCCR)。

  (二)同意LNG接收及加注站气化器配置设计。

  (三)同意槽车装车系统设置14个装车位及其配套的装车设施。

  (四)同意冷能综合利用工程采用1 套LNG 气化能力为100 T/h 的双循环冷能利用系统(乙烯循环和丙烷循环,带发电、制冰、空调功能)和1 套LNG 气化能力100T/h 的单循环冷能利用系统(丙烷循环,一期建设丙烷循环气化设备,预留发电机位置,远期建设发电设施)。

  四、管道

  同意设计中选用的管道材料。低温LNG工艺管道均采用不锈钢、海水管道采用GRE、消防水管道采用碳钢,管道选材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经济可行。

  五、自控

  同意设计中采用的自控系统,包括工艺控制系统(DCS)、火焰/气体监控系统(FGS)和紧急停车系统(ESD)。

  六、电气

  同意由舟山开发区新港变电所引双重35KV线路至厂区变电所,并配置事故发电机供电系统。

  七、电讯

  同意电讯系统设计。主要包括行政电话系统、调度/扩音呼叫系统、UHF厂区无线集群对讲系统、VHF海事无线对讲系统、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等。

  八、土建

  (一)原则同意接收及加注站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g。

  (二)同意设计提交的生产性构筑物结构形式。

  九、给排水

  同意接收站水源来自站外市政管网,工艺海水在满足环保要求后直接排海。生产废水(主要指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作为厂区绿化用水或排放,为避免污染地下水质,污水管道与检查井等构筑物的接点处设置防水套管。

  十、厂前区工程

  (一)原则同意接收及加注站厂前区工程设计。

  (二)同意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设计方案。

  十一、消防

  同意工程消防设计方案。下一步应报消防主管部门审查并按其审查意见执行。

  十二、安全

  同意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方案,下阶段应进一步完善安全设计有关内容,并按规定做好安监审查工作。

  十三、节能

  (一)同意设计采用的再冷凝工艺方案,在设备选型时充分考虑节能要求。

  (二)同意冷能综合利用工程设计方案。

  十四、环保

  按《关于浙江舟山国际航运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站试点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舟环建审〔2014〕24 号)意见执行。

  十五、征地

  根据《关于舟山国际航运船舶液化天然气(LNG)加注站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14〕59号),同意本项目用地规模为区域面积895.3 亩(围墙范围内)。

  十六、工程概算

  核定本初步设计建设项目总投资概算为610466.13万元(详见附件),本项目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组成,其中建设投资的70%为向银行贷款。

  附件:浙江舟山液化天然气(LNG)接收及加注站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总概算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22日

 

 

附件

浙江舟山液化天然气(LNG)接收及加注站

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总概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

费用

占报批总投资比例

一

第一部分工程费用

346251.42

66.00%

1

接收及加注站项目

200875.98

38.29%

2

码头项目

135125.24

25.76%

3

冷能利用项目

10250.20

1.95%

 

 

 

0.00%

二

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

89936.07

17.14%

1

接收及加注站项目

75976.62

14.48%

2

码头项目

12505.18

2.38%

3

冷能利用项目

1454.27

0.28%

 

 

 

0.00%

三

第三部分:预备费

23135.01

4.41%

1

接收及加注站项目

15142.89

2.89%

2

码头项目

7381.52

1.41%

3

冷能利用项目

610.60

0.12%

 

 

 

0.00%

Ⅰ

建设投资合计(一+二+三)

459322.50

87.56%

Ⅱ

建设期利息

28462.00

5.43%

Ⅲ

流动资金

122681.62

23.39%

 

其中:铺底流动资金

36804.49

7.02%

 

建设项目总投资

610466.13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印发

标签: 压缩机空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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