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7年01月05日
所属地区
新疆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正文内容
新疆同益投资有限公司甲醇厂已委托环评单位承担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对该工程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压缩机网】1.工程名称:新疆同益投资有限公司甲醇厂制氢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2.地理位置:克拉玛依石化公司20 万吨/年甲醇装置厂区内部
3.工程概况:拟将原PSA 单元的产氢能力由35000Nm3/h 扩能至50000Nm3/h;需要在原10-2-4 PSA 流程的基础上,增设2 台吸附塔,设备规格与原设计一致为:Φ2000×12500 mm(T/L),采用12-3-4 PSA 流程;对压缩机和转化炉进行适应性改造。
4.工程投资:本工程总投资3724万元人民币。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同益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克拉玛依市金龙镇
联系人:于振东
联系电话:0990-6991630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初步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进行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
(2)第二阶段:项目区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工程分析,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分析、预测与评价。
(3)第三阶段: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工作。
2.主要工作内容:
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监测计划和环境管理制度。
四、环评审批程序
五、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
(3)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工程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工程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等进行调查。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工程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当地主要的环境问题;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能否接受;是否同意项目建设等。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填写建设单位发放的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请在有效期内与建设单位联系。
新疆同益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五日
| 加入日期 | 2017年01月05日 | 所属地区 | 新疆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
正文内容
新疆同益投资有限公司甲醇厂已委托环评单位承担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对该工程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压缩机网】1.工程名称:新疆同益投资有限公司甲醇厂制氢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2.地理位置:克拉玛依石化公司20 万吨/年甲醇装置厂区内部
3.工程概况:拟将原PSA 单元的产氢能力由35000Nm3/h 扩能至50000Nm3/h;需要在原10-2-4 PSA 流程的基础上,增设2 台吸附塔,设备规格与原设计一致为:Φ2000×12500 mm(T/L),采用12-3-4 PSA 流程;对压缩机和转化炉进行适应性改造。
4.工程投资:本工程总投资3724万元人民币。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同益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克拉玛依市金龙镇
联系人:于振东
联系电话:0990-6991630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初步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进行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
(2)第二阶段:项目区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工程分析,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分析、预测与评价。
(3)第三阶段: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工作。
2.主要工作内容:
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监测计划和环境管理制度。
四、环评审批程序
五、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
(3)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工程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工程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等进行调查。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工程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当地主要的环境问题;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能否接受;是否同意项目建设等。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填写建设单位发放的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请在有效期内与建设单位联系。
新疆同益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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