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7年03月09日
所属地区
安徽
进展阶段
项目审批
正文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池州市云海植物蛋白有限公司《100t/d节能烘干及2万吨仓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100t/d节能烘干及2万吨仓储项目
建设地点:
池州市贵池区殷汇镇杨湾村
建设单位:
池州市云海植物蛋白有限公司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18000m2,新建原料库及烘干车间3000m2,成品库 2500m2,储油罐3000m3。购置提升机、圆筒初清筛、烘干机、暂存仓、空压机及辅助生产设备共20台(套),配套建设环保、绿化、变配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形成100 t/d节能烘干产能及2万吨仓储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施工期建设两栋生产厂房,厂房面积共5500m2,基础开挖量不大,工期较短,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扬尘和噪声;项目建设期通过使用商品混凝土,砂石洒水抑尘、施工场界加围栏等措施后,可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和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烘干车间粉尘通过密闭的集气罩统一收集至沉降室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粉尘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出,粉尘排放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烘干车间厂界无组织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的限值要求,项目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热源锅炉依托一期,通过对锅炉设置布袋除尘器后,烟尘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中的排放浓度限值。
(3)项目员工依托公司现有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项目生产无工艺废水排放。
(4)项目设备室内安装,采用建筑隔声,经预测,项目昼间厂界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5)项目固体废物有沉降室收集的粉尘和蛇皮袋;废蛇皮袋收集定期出售给物资回收企业,粉尘用作铺路,项目对固体废物加强管理,妥善储存,及时处理,固体废物的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文件编制期间在池州市环境保护网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环保窗口
受理地点:
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0566-2099996
电子邮箱:
545439991@qq.com
| 加入日期 | 2017年03月09日 | 所属地区 | 安徽 | 进展阶段 | 项目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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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池州市云海植物蛋白有限公司《100t/d节能烘干及2万吨仓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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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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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100t/d节能烘干及2万吨仓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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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池州市贵池区殷汇镇杨湾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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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池州市云海植物蛋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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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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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18000m2,新建原料库及烘干车间3000m2,成品库 2500m2,储油罐3000m3。购置提升机、圆筒初清筛、烘干机、暂存仓、空压机及辅助生产设备共20台(套),配套建设环保、绿化、变配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形成100 t/d节能烘干产能及2万吨仓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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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施工期建设两栋生产厂房,厂房面积共5500m2,基础开挖量不大,工期较短,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扬尘和噪声;项目建设期通过使用商品混凝土,砂石洒水抑尘、施工场界加围栏等措施后,可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和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烘干车间粉尘通过密闭的集气罩统一收集至沉降室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粉尘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出,粉尘排放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烘干车间厂界无组织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的限值要求,项目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热源锅炉依托一期,通过对锅炉设置布袋除尘器后,烟尘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中的排放浓度限值。 (3)项目员工依托公司现有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项目生产无工艺废水排放。 (4)项目设备室内安装,采用建筑隔声,经预测,项目昼间厂界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5)项目固体废物有沉降室收集的粉尘和蛇皮袋;废蛇皮袋收集定期出售给物资回收企业,粉尘用作铺路,项目对固体废物加强管理,妥善储存,及时处理,固体废物的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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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文件编制期间在池州市环境保护网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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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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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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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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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环保窗口 |
受理地点: |
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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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66-2099996 |
电子邮箱: |
545439991@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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