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7年05月09日
所属地区
江苏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正文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压缩机网】一、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惠生(泰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
项目概要:本项目总投资8884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688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3.03%。达产后,年产9.86万吨乙烯、13.5万吨丙烯、35万吨聚乙烯、35万吨聚丙烯、7.962万吨丁二烯、0.786万吨丁烯-1、1.024万吨MTBE、0.37万吨C4-C6、1.17万吨C6+、0.342万吨氢气、2.41万吨解析气、0.9万吨聚乙烯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泰兴市经济开发区内。
二、环境影响环境评价结论要点
1、产业政策及规划相容性分析
拟建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泰州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的允许类项目。另外,本项目已取得泰州市发改委出具的备案通知书(泰发改备[2017]4号)。因此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本项目为惠生(泰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泰兴经济开发区设立的10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符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15 号)、《关于加强苏北地区新建化工项目管理的意见》(苏政办发[2007]122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泰兴开发区的产业规划、环保规划和区域环评批复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要求。
2、污染源达标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污水、循环水场、回用水站产生的污水及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拟建项目厂区内建设完善的生产和生活废水排水系统,各股生产废水收集后与生活污水经拟建设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并经监测满足接管标准后,统一排往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至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长江。
(2)废气
拟建项目各装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MTO装置烟道气、丁二烯装置工艺废气、聚乙烯装置、聚丙烯装置、烷烃裂解炉烟气等。安全阀起跳时的工艺废气、装置紧急停车时的工艺废气排入本项目新建火炬系统。依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物性及其浓度,对废气进行处理后,均实现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自于压缩机、风机和泵类等,噪声源声级范围约80~100dB(A),厂方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合理布局、绿化隔离等途径进行噪声污染防治和控制。预测结果表明正常运营状况下,各厂界噪声仍可符合GB12348-2008的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渣包括废催化剂、废干燥剂、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厂方拟分类收集,废催化剂、废干燥剂卸出后,首先在厂区内新建的固废暂存库储存,最终厂家回收及堆放。其余的送至泰兴市福昌固废处理中心。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处理后,先在污泥间暂时存放,后用汽车送泰兴市福昌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以减量化和无害化。
3、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
本项目主要产品所采用的工艺技术较为成熟,其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具有明显的循环经济特点。
4、总量控制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其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SO2、NOx、烟尘、VOCS以及工业固体废物总量。
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可得到有效处置,正常情况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和危害。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环境影响预测表明,废水、废气、噪声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实现安全处置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不降低当地环境质量。
6、公众参与结论
在本项目环评首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反对意见;环评公众参与调查显示,被调查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持支持或有条件支持态度的较多,无人反对本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得到周边公众支持。
7、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主要为氢气、一氧化碳、甲烷、乙烯、丙烷、丙烯、二甲醚、丁二烯、丁烷、丁烯、碳四、甲基叔丁基醚、甲醇、C6+汽油等工艺介质外泄,引起火灾事故,严重时可能导致爆炸;罐区副产品MTBE、粗苯中的苯泄漏为最大可信事故。经预测最大可信事故发生后,在设定气象条件下MTBE的扩散浓度不会达到半致死浓度;在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影响较小。经计算,本项目环境风险值小于化工行业可接受风险值。因此,在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并确保正常实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总结论:惠生(泰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现行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和环保准入条件等要求;项目位于泰州经济开发区,符合开发区的总体发展规划、环保规划等相关规划,选址合理可行;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要求;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良好;拟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具备技术经济可行性,可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外环境不会产生不良影响,不会降低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持较支持态度;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到位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内。综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备可行性。
三、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
若您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寄信或打电话、发传真、发电子邮件提出个人、部门、单位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公示起止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
四、具体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生(泰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1-20306052
| 加入日期 | 2017年05月09日 | 所属地区 | 江苏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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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压缩机网】一、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惠生(泰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
项目概要:本项目总投资8884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688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3.03%。达产后,年产9.86万吨乙烯、13.5万吨丙烯、35万吨聚乙烯、35万吨聚丙烯、7.962万吨丁二烯、0.786万吨丁烯-1、1.024万吨MTBE、0.37万吨C4-C6、1.17万吨C6+、0.342万吨氢气、2.41万吨解析气、0.9万吨聚乙烯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泰兴市经济开发区内。
二、环境影响环境评价结论要点
1、产业政策及规划相容性分析
拟建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泰州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的允许类项目。另外,本项目已取得泰州市发改委出具的备案通知书(泰发改备[2017]4号)。因此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本项目为惠生(泰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泰兴经济开发区设立的10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符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15 号)、《关于加强苏北地区新建化工项目管理的意见》(苏政办发[2007]122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泰兴开发区的产业规划、环保规划和区域环评批复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要求。
2、污染源达标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污水、循环水场、回用水站产生的污水及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拟建项目厂区内建设完善的生产和生活废水排水系统,各股生产废水收集后与生活污水经拟建设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并经监测满足接管标准后,统一排往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至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长江。
(2)废气
拟建项目各装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MTO装置烟道气、丁二烯装置工艺废气、聚乙烯装置、聚丙烯装置、烷烃裂解炉烟气等。安全阀起跳时的工艺废气、装置紧急停车时的工艺废气排入本项目新建火炬系统。依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物性及其浓度,对废气进行处理后,均实现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自于压缩机、风机和泵类等,噪声源声级范围约80~100dB(A),厂方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合理布局、绿化隔离等途径进行噪声污染防治和控制。预测结果表明正常运营状况下,各厂界噪声仍可符合GB12348-2008的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渣包括废催化剂、废干燥剂、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厂方拟分类收集,废催化剂、废干燥剂卸出后,首先在厂区内新建的固废暂存库储存,最终厂家回收及堆放。其余的送至泰兴市福昌固废处理中心。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处理后,先在污泥间暂时存放,后用汽车送泰兴市福昌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以减量化和无害化。
3、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
本项目主要产品所采用的工艺技术较为成熟,其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具有明显的循环经济特点。
4、总量控制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其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SO2、NOx、烟尘、VOCS以及工业固体废物总量。
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可得到有效处置,正常情况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和危害。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环境影响预测表明,废水、废气、噪声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实现安全处置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不降低当地环境质量。
6、公众参与结论
在本项目环评首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反对意见;环评公众参与调查显示,被调查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持支持或有条件支持态度的较多,无人反对本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得到周边公众支持。
7、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主要为氢气、一氧化碳、甲烷、乙烯、丙烷、丙烯、二甲醚、丁二烯、丁烷、丁烯、碳四、甲基叔丁基醚、甲醇、C6+汽油等工艺介质外泄,引起火灾事故,严重时可能导致爆炸;罐区副产品MTBE、粗苯中的苯泄漏为最大可信事故。经预测最大可信事故发生后,在设定气象条件下MTBE的扩散浓度不会达到半致死浓度;在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影响较小。经计算,本项目环境风险值小于化工行业可接受风险值。因此,在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并确保正常实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总结论:惠生(泰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现行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和环保准入条件等要求;项目位于泰州经济开发区,符合开发区的总体发展规划、环保规划等相关规划,选址合理可行;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要求;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良好;拟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具备技术经济可行性,可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外环境不会产生不良影响,不会降低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持较支持态度;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到位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内。综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备可行性。
三、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
若您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寄信或打电话、发传真、发电子邮件提出个人、部门、单位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公示起止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
四、具体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生(泰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1-20306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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