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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隆机器厂核承压设备资格许可证名称变更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文件 国核安函〔2005〕60号 关于同意原上海大隆机器厂核承压设备资格许可证名称变更的通知   【压缩机网】上海大隆机器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更改〈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企业名称的申请函》(沪隆〔2005〕厂字第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将原上海大隆机器厂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国核安证字S(01)15)和制造资格许可证(国核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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