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机网】空气压缩机是一种用以压缩气体的设备,通过将原动的机械能转换成气体提供空气动力,是不少企业主要的机械动力设备。简单压力容器结构简单、危险性小,价格低廉且使用年限内无需检验和办证。作为空压机配套的必须品,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的各个领域。但不需办证并不意味着不受监管,使用不当则有可能会造成严重事故。

因此,简单压力容器一点儿都不简单,如果掉以轻心,很容易埋下安全隐患甚至出问题!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一“简单”设备背后的不简单之处。
一、简单压力容器,定义不简单
简单压力容器的定义,出自《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判断一台设备是不是简单压力容器,需要对照定义看以下几个关键指标:
1.结构材料
主体一般由筒体和平盖、凸形封头(不包括球冠形封头),或者由两个凸形封头组成,并且筒体、封头和接管等主要受压元件的材料得为碳素钢、奥氏体不锈钢或者Q345R(注:钢种级别)。
2.压力容积
设计压力得小于或者等于1.6MPa,容积得小于或者等于1m3,并且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还得小于或者等于1MPa·m3。以上压力和容积要求,需要同时满足。
3.介质类型
容器里面装的介质得是空气、氮气、二氧化碳、惰性气体、医用蒸馏水水蒸汽这些比较安全的气体,或者是这些气体的混和气体。就算介质中有油或其他成分,也不能改变介质特性,不能影响介质与材料的相容性。
4.温度要求
温度有范围要求,即设计温度得大于或等于-20℃,最高工作温度得小于等于150℃这个区间内。这就限制了它能使用的环境温度条件,不是所有温度环境都适用。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安全技术规范摘选—简单压力容器定义:
A2.3简单压力容器(注A)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压力容器称为简单压力容器:
(1)压力容器由筒体和平盖、凸形封头(不包括球冠形封头),或者由两个凸形封头组成;(2)筒体、封头和接管等主要受压元件的材料为碳素钢、奥氏体不锈钢或者Q345R:(3)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1.6MPa;(4)容积小于或者等于1m;(5)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小于或者等于1MPa·m3;(6)介质为空气、氮气、二氧化碳、惰性气体、医用蒸馏水蒸发而成的蒸汽或者上述气(汽)体的混和气体;允许介质中含有不足以改变介质特性的油等成分,并且不影响介质与材料的相容性;(7)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20℃,最高工作温度小于或者等于150℃;(8)非直接受火焰加热的焊接压力容器(当内直径小于或者等于550mm时允许采用平盖螺栓连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灭火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不在简单压力容器范围内。注A:简单压力容器一般组批生产。如果数量较少不进行组批生产时,应当按照GB150设计制造(不需进行型式试验)。
二、简单压力容器,管理不简单
很多人觉得简单压力容器不用办理登记和定期检验,管理上就能放松些,这可大错特错了!虽然它有一定特殊性,但按照规定,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并没减轻多少。
1.建立管理档案
要给简单压力容器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档案,把设备的出厂文件、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定期自行检查记录都好好保存。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要是搞不定,就得请专业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来检验。
2.校验安全附件
简单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一般每年都要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就得检定一次。这些安全附件和仪表可是保障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防线,要是它们失灵或是有故障,设备一旦出问题,后果不堪设想。
3.把握使用年限
在设计使用年限内,虽然不用定期检验,但不等于可以不管不顾。当简单压力容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时应当报废,如需继续使用的,使用单位应当报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
4.事故应急处理
万一发生涉简单压力容器事故,使用单位须马上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同时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要求,及时、如实地上报事故情况,配合调查处理。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7.1.11简单压力容器和本规程1.4范围内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专项要求:
简单压力容器和该规程1.4范围内压力容器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不需要进行定期检验,使用单位负责其使用的安全管理,并且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设备安全管理档案,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并且记录存档,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请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时应当报废,如需继续使用的,使用单位应当报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参照本规程第8章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
(3)发生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且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理,不得迟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况。
三、简单压力容器,责任不简单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条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
近期,某地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对辖区企业进行特种设备检查时发现,有企业使用的空气压缩机里的油气分离器技术参数符合特种设备目录中压力容器的定义,但该设备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且该设备亦未经定期检验。该企业配套使用的储气罐为简单压力容器,但储气罐上的压力表未经强制检定。
该案中,当事人使用的油气分离器不属于简单压力容器,技术参数符合特种设备目录中压力容器的定义,故需要办理使用登记,并进行定期检验,由于设备已经超过监督检验有效期,故按照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当事人使用的储气罐属于简单压力容器,是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配套使用的压力表属于安全防护类计量器具,故需要进行强制检定。
小结
简单压力容器的“简单”,是设计上的简化,而非管理上的松懈。它就像车间里的“沉默守护者”,平时低调无闻,一旦失管失控,就可能成为“定时炸弹”。所以,企业管理者务必破除侥幸心理,消除认识误区。切实自觉遵守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关于简单压力容器的有关使用管理规定,履行法定义务,从建档、自查、维保到应急处理,全流程筑牢安全防线。毕竟,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
来源:本站原创
【压缩机网】空气压缩机是一种用以压缩气体的设备,通过将原动的机械能转换成气体提供空气动力,是不少企业主要的机械动力设备。简单压力容器结构简单、危险性小,价格低廉且使用年限内无需检验和办证。作为空压机配套的必须品,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的各个领域。但不需办证并不意味着不受监管,使用不当则有可能会造成严重事故。

因此,简单压力容器一点儿都不简单,如果掉以轻心,很容易埋下安全隐患甚至出问题!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一“简单”设备背后的不简单之处。
一、简单压力容器,定义不简单
简单压力容器的定义,出自《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判断一台设备是不是简单压力容器,需要对照定义看以下几个关键指标:
1.结构材料
主体一般由筒体和平盖、凸形封头(不包括球冠形封头),或者由两个凸形封头组成,并且筒体、封头和接管等主要受压元件的材料得为碳素钢、奥氏体不锈钢或者Q345R(注:钢种级别)。
2.压力容积
设计压力得小于或者等于1.6MPa,容积得小于或者等于1m3,并且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还得小于或者等于1MPa·m3。以上压力和容积要求,需要同时满足。
3.介质类型
容器里面装的介质得是空气、氮气、二氧化碳、惰性气体、医用蒸馏水水蒸汽这些比较安全的气体,或者是这些气体的混和气体。就算介质中有油或其他成分,也不能改变介质特性,不能影响介质与材料的相容性。
4.温度要求
温度有范围要求,即设计温度得大于或等于-20℃,最高工作温度得小于等于150℃这个区间内。这就限制了它能使用的环境温度条件,不是所有温度环境都适用。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安全技术规范摘选—简单压力容器定义:
A2.3简单压力容器(注A)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压力容器称为简单压力容器:
(1)压力容器由筒体和平盖、凸形封头(不包括球冠形封头),或者由两个凸形封头组成;(2)筒体、封头和接管等主要受压元件的材料为碳素钢、奥氏体不锈钢或者Q345R:(3)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1.6MPa;(4)容积小于或者等于1m;(5)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小于或者等于1MPa·m3;(6)介质为空气、氮气、二氧化碳、惰性气体、医用蒸馏水蒸发而成的蒸汽或者上述气(汽)体的混和气体;允许介质中含有不足以改变介质特性的油等成分,并且不影响介质与材料的相容性;(7)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20℃,最高工作温度小于或者等于150℃;(8)非直接受火焰加热的焊接压力容器(当内直径小于或者等于550mm时允许采用平盖螺栓连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灭火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不在简单压力容器范围内。注A:简单压力容器一般组批生产。如果数量较少不进行组批生产时,应当按照GB150设计制造(不需进行型式试验)。
二、简单压力容器,管理不简单
很多人觉得简单压力容器不用办理登记和定期检验,管理上就能放松些,这可大错特错了!虽然它有一定特殊性,但按照规定,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并没减轻多少。
1.建立管理档案
要给简单压力容器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档案,把设备的出厂文件、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定期自行检查记录都好好保存。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要是搞不定,就得请专业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来检验。
2.校验安全附件
简单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一般每年都要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就得检定一次。这些安全附件和仪表可是保障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防线,要是它们失灵或是有故障,设备一旦出问题,后果不堪设想。
3.把握使用年限
在设计使用年限内,虽然不用定期检验,但不等于可以不管不顾。当简单压力容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时应当报废,如需继续使用的,使用单位应当报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
4.事故应急处理
万一发生涉简单压力容器事故,使用单位须马上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同时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要求,及时、如实地上报事故情况,配合调查处理。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7.1.11简单压力容器和本规程1.4范围内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专项要求:
简单压力容器和该规程1.4范围内压力容器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不需要进行定期检验,使用单位负责其使用的安全管理,并且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设备安全管理档案,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并且记录存档,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请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时应当报废,如需继续使用的,使用单位应当报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参照本规程第8章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
(3)发生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且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理,不得迟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况。
三、简单压力容器,责任不简单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条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
近期,某地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对辖区企业进行特种设备检查时发现,有企业使用的空气压缩机里的油气分离器技术参数符合特种设备目录中压力容器的定义,但该设备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且该设备亦未经定期检验。该企业配套使用的储气罐为简单压力容器,但储气罐上的压力表未经强制检定。
该案中,当事人使用的油气分离器不属于简单压力容器,技术参数符合特种设备目录中压力容器的定义,故需要办理使用登记,并进行定期检验,由于设备已经超过监督检验有效期,故按照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当事人使用的储气罐属于简单压力容器,是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配套使用的压力表属于安全防护类计量器具,故需要进行强制检定。
小结
简单压力容器的“简单”,是设计上的简化,而非管理上的松懈。它就像车间里的“沉默守护者”,平时低调无闻,一旦失管失控,就可能成为“定时炸弹”。所以,企业管理者务必破除侥幸心理,消除认识误区。切实自觉遵守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关于简单压力容器的有关使用管理规定,履行法定义务,从建档、自查、维保到应急处理,全流程筑牢安全防线。毕竟,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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